2008年1月21日 星期一

請大家了解來龍去脈以及我最下面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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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花點時間了解狀況、跟新聞略有出入,但"建立合理的線上遊戲消費機制(包含退費)"這絕對是必須的,大家請結合力量、持續追蹤

另外,我在此聲明放棄退費成立後、我得到的退費一千元的所有權、我會捐出去給創世基金會(反正我每個月都有捐錢)

最後,還是一句話,如果你很贊同我想要做的事情,把相關報導或是這個網站張貼推薦到你常出沒的社群,這就是為督促合理機制建立的活動貢獻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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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附上我給留言版網有的回信:

From: irrationality defeat <defeat.irrationality@gmail.com >
Date: 2008/1/21 18:40
Subject: 對抗線上遊戲公司?
To: xxxxxx

Dear 水瓶紀妹:

你好,其實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把一家線上遊戲公司搞垮,因為這樣我吃虧的是我們呦!(我的35級槍客呀~)

因為一些現實環境的因素(如:遊戲玩家多為未成年人或不在乎少少的錢損失或是不知道自己所擁有的權利義務)常使得線上遊戲的買賣雙方處於極為不平等的關係,即使發生事情,誰又願意為了一些錢去抗爭呢?最後往往是在論壇裡罵一下、詛咒一下、換家公司,運氣好的話就順利升級衝等、變成網路世界人人皆知的強者,運氣不好的就只是再落入另一個消費糾紛的循環裡面,為什麼沒有人有方法、有系統地跟線上遊戲公司"協商"?經過協商達到兩方平等互惠的雙贏局面才是我們所樂見的。

但是沒有人要這樣做

我只是一個研究生、被朋友招來玩遊戲、茶餘飯後聊聊打屁,這個遊戲不是我的命、但卻也是我一塊心頭肉,有時候爭取自由權利等等的衝勁、當你陷入現實社會為了生計打拼之後會漸漸被磨損,所以我不現在做這些事情還要等到甚麼時候呢?

我沒有要對付線上遊戲公司啦!哈!您言重了!

不過,該有的消費者權利不會因為消費方式不同而有這樣大的不同,爭取到了,未來所有合理要求自己權利的玩家都能受惠,這才是我想要的!至於方法,做點功課了解自己有的權利、還有我們與線上遊戲公司簽訂約定時的各種條款、與熟知相關法令的律師與記者切磋討論、成立部落格號召大家的聲援與支持、再來就是看看有沒有立法委員可以不計現實選票利益(因為線上遊戲玩家不一定在他的選區)、幫忙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這就是我一步一步的計畫,至於接下來找哪一個立委,我想年輕一點的、稍微了解網路生態的立委會是我接觸的首選

另外,如果你覺得可以,我會把這封信一併附在部落格上,讓大家更知道我所要求的、主張的

祝 順心

"陳先生" <--- 憑良心講這是代號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確實是不能退費這樣!但我希望官方能夠保留玩家轉到該公司其他遊戲的權利!而不是一位的想賺錢吧!!

看不慣不合裡的人 提到...

感謝你的意見